家庭住房“以旧换新”!漳州刚刚签下全省第一单!

闽南日报  时间:2024-06-13  浏览:

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刚刚,漳州签下全省第一单!

6月12日下午

家住芗城区胜利东新村北的市民庄先生

与漳州市“以旧换新”运营主体

正式签订协议

拟将该套近30年房龄的旧房挂牌出售

并在“以旧换新”平台房源库中

选中新建商品住房

成为我市乃至全省

在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下

实施住房“以旧换新”的

首位签约群众


签约现场 本报记者 蔡柳楠 摄

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芗城区胜利东新村北13幢5楼的这套“以旧换新”旧房为两室一厅,套内面积59.41平方米,配套7.04平方米的柴草(附属)间,经双随机抽选的房产评估机构现场评估、按“一编一审”方式定价为6761元/平方米,总价为42.55万元。



市民 庄先生:

卖掉一套二手房成交周期长,中间还会反反复复看房、谈价,非常消耗精力。现在通过“以旧换新”平台,不仅有中介机构帮我们优先挂牌出售旧房,新房开发商也帮我们锁定了意向房源,整个过程非常省心。

按照最新贷款买房政策,庄先生只需预交15%的新房首付款,卖旧房的钱还能剩下20多万元,可以用来进行新房装修。同时,根据我市对参与“以旧换新”并完成新建商品住房认购的前100名市民奖励政策,其中前十名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的将获得价值1800元的品牌洗衣机一台,让他颇感惊喜。

据悉,今年5月8日市住建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漳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统称“运营主体”)联合搭建“以旧换新”平台,购买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成功出售的符合条件的存量“旧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运营管理,供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轮候对象和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市民申请承租,同时市民“旧房”的卖房款可用于支付新房的购房款,以此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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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方案》,我市申请“以旧换新”的“旧房”需位于九龙大道以西、北江滨路以北、金峰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的区域范围内,产权面积不得大于70平方米且权属清晰,在2009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权证,房屋结构属于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不含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为C级或D级的存量住房),住房评估单价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

自6月3日正式启动“以旧换新”申请受理以来,截至6月12日,漳州市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已有26家房企27个在建在售项目逾3000套房源入驻“以旧换新”平台,共吸引逾百户家庭前来咨询。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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