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
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和漳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通过,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就近入学、全区统筹,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三、施教区划分
关于施教区划分的几点说明:
1.施教区并非按照楼盘所属社区整体划分,因此存在同一社区分属不同施教区的情况。表中所列社区管辖范围内,当年招生文件印发之日前未交房楼盘,且未明确标明施教区的购房落户生源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及楼盘位置等情况统筹安排录取。观湖大境部分已购房业主根据2024年协调会有关具体内容执行。
2.施教区可能会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调整,每年公布的施教区仅作为当年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依据,不作为购房落户就读某一学校的保证。请谨慎辨别规划或建设中的楼盘做就读某所学校承诺等房地产广告,若有需要,请致电招生办咨询(0596-6780059)。
3.学位预警:漳州台商区第一中学学位供给紧张,将严格按照户籍迁入先后顺序录取招至满额,请家长提前做好规划。
四、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台商区户籍录取对象
1.台商区户籍录取对象必须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同一套房产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2.漳州台商区第一中学施教区,学生户籍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迁入施教区。符合此时间要求的生源,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招至满额,未被录取的生源统一由角美中学录取。
3.角美中学、华侨中学、鸿渐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学施教区,学生户籍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迁入施教区。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招至满额,未被录取的生源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
4.通过公共户、集体户、租房户、近亲属和亲友投靠户等方式把学生户口迁入漳州台商投资区或区内户口迁移的,不符合上述关于户籍其它相关要求的,其它没有明确说明录取方式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
(二)随迁子女录取对象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妥善安排随迁子女(户籍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学生都属于随迁子女)就学,公办中学在有剩余学位的条件下要尽量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随迁子女录取对象为台商区学籍六年级毕业生,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1.提供随迁子女和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户口本。
2.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3.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登记地址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辖区的有效居住证,随迁子女和父(母)实际居住地址必须和居住证登记的地址一致。
因政策原因,龙海区、龙文区、长泰区等部分漳州区域居民无法办理我区居住证的,提供在我区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房合同、村居证明等)。
随迁子女按居住证登记住址所属施教区申请就近入学,施教区参照台商区户籍施教区划分。因台商一中和角美中学学位紧张,此两校施教区内的随迁子女,统一向石美中学提交申请。
(三)政策优待录取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在我区工作,现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外籍子女。
4.符合省、市、区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以上优待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于7月15日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就近入学,经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五、报名录取操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审核阶段(7月15日至18日)
手机进入“闽政通”app,点击左下角“本地”(若身处本地,请检查左上角的地区是否为漳州;若身处外地,请切换成“漳州”)【首页-往下拉】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板块,选择【入学一件事】选择【台商投资区】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台商区户籍生源:7月15日8:00至7月16日18:00
2.随迁子女:7月17日8:00至7月18日18:00
3.无法自行网上报名者,户籍生源可于7月22日,随迁子女于7月25日到各校现场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
(二)台商区户籍生源录取阶段(7月21日至23日)
7月21日,教育局、学校系统初审。
7月22日,学生到学校复审确认(必须完成网上报名)。
7月23日,各中学将录取名单送教育局审批。
(三)随迁子女登记审核阶段(7月24日至26日)
7月24日,教育局、学校系统初审。
7月25日,随迁子女现场复审确认(必须完成网上报名)。
7月26日,各中学将录取结果和需要统筹名单上报教育局。
(四)随迁子女派位阶段(7月28日至30日)
7月28日,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派位。
7月29日,各校公示派位结果,联系学生确认报名情况。
7月30日,各校将派位随迁子女确认情况上报教育局。
电脑派位规则:各中学接收完施教区户籍生源后,剩余学位优先接收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若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随迁子女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则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电脑摇号产生相应录取名单,没有派到学位的随迁子女再通过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校,若各校均能满足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则按随迁子女就学志愿安排入学,本环节取消。
派位时间:7月28日上午9点;派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大会议室;派位顺序:鸿渐中学、石美中学、玉江中学、华侨中学。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民办学校报名录取阶段(按漳州市教育局招生规定)
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自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相关招生录取办法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教育微言”或“漳州市教育局网站”获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根据此份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实施方案。招生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并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透明公开。
(二)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各校要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重点关注残疾儿童、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初中要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三)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人籍一致”,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籍现象。
(四)提高服务意识
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设立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耐心解释说明,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七年级招生咨询电话:
台商区教育局:0596-6780059
台商一中:6070391 角美中学:6775510 华侨中学:6078638
鸿渐中学:6768627 石美中学:6791422 玉江中学:6070815
康桥学校:6051333 交通中学:6383579
来源:漳州台商区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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