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1日,漳州市教育印发《 关于做好202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过通知可见,2025年漳州高中自主招生有4大变化,但龙文区、高新区、常山开发区仍无自主招生高中,如龙文一中、高新一中均无自主招生。
1、自主招生高中学校增加5所(平和广兆中学、南靖兰水中学、漳浦道周中学、诏安边城中学、东山二中)
平和广兆中学招生50人(拔尖生50人)
南靖兰水中学招生20人(拔尖生20人)
漳浦道周中学招生20人(体育田径15、足球5)
诏安边城中学招生12人(篮球,男7,女5)
东山二中招生6人(足球6)
2、自主招生高中学校减少1所(华安正兴学校)
华安正兴学校取消招收体育特长生
3、招生总人数有变
漳州艺术实验学校增加16人
长泰一中增加39人
长泰二中增加26人
平和一中增加20人
南靖一中增加10人
漳浦立人学校增加6人
漳州康桥高级中学增加6人
漳州双语高级中学增加3人
4、招生总人数不变,但对象有变
龙海一中:人数不变,但招生对象从2024年的“保送生”调整为“拔尖生+体育特长生
云霄立人学校:人数不变,但招生对象从2024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调整为拔尖生
关于做好202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各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高中招生工作有关精神,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强化特色办学基本导向,严格规范自主招生行为,推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与高中特色发展有机衔接,现就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要求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拔尖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对象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全部纳入自主招生范畴。严格按规定控制自主招生的学校数量、招生比例和范围。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市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按达标校级别并根据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需要下达:省一级达标校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单校不超过100人)下达,省二级达标校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下达,省三级达标校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3%下达。经我局或省教育厅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但不超过100人)下达。各校具体自主招生计划见《202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表》(附件1)。各校拔尖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若未完成,剩余指标取消,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得调整录取拔尖生。
漳州楼市情报编者按:2025年漳州自主招生的几点变化
1、平和一中、南靖一中拔尖生人数增加至100人,长泰一中人数增加至96人,长泰二中增加至46人,漳浦立人学校增加至30人,漳州双语高级中学增加至21人。
2、新增平和广兆拔尖生50人
3、新增东山一中、东山二中体育特长生
4、新增龙海一中男排特长生6人
5、新增诏安边城中学体育特长生12人
6、新增南靖兰水中学拔尖生20人
7、新增漳浦道周中学体育特长生20人
8、华安正兴学校取消招收体育特长生
9、漳州康桥高级中学取消招收艺体特长生,新增拔尖生27人(只面向本校招收)
二、招生时间
县级普通高中自主招收拔尖生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在6月22日—6月30日,县级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在6月22日—7月12日,由县级教育局自行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收拔尖生测试统一安排在6月25日—30日,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统一安排在7月5日—7日,学校确定具体测试日期并自行组织。
7月6日前全市各校要完成自主招收拔尖生名单公示,7月6日各校将自主招收拔尖生录取名单信息表(附件2)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其他事项时间安排详见(附件6)。
三、招生办法和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由各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拔尖生、体育艺术特长生 (细分到具体专业项目)招生计划数和具体要求。
1.拔尖生招生方案。方案内容必须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 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人数和范围、招生办法等,在自主招生选拔时,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
2.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各校应制订详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附件3),内容应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专业测试时间和内容、录取依据、 录取办法(录取程序)、公示和举报办法等,要全面使用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各校方案应明确专业测试最低合格线和中考成绩最低投档控制线要求。
2.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各校应制订详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附件3),内容应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专业测试时间和内容、录取依据、 录取办法(录取程序)、公示和举报办法等,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 各校方案应明确专业测试最低合格线和中考成绩最低投档控制线要求。
严格实行自主招生学校资格审批制度。各校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必须于6月2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及时上报的学校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县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县教育局自行安排。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2日10:00至6月23日22:00。参加中心城区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https://zzzsgl.fjzzedu.cn/)--“自主招生”预报名,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1.报考中心城区学校拔尖生的考生均需结合所填报自主招收拔尖生学校要求,于6月23日22:00前同时提交报名材料用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提交方式以及测试等相关事宜以学校官方网站或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招生信息为准。经学校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今年所填报志愿学校组织的自主招收拔尖生测试。
2.报考中心城区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均需于6月23日22:00之前到所填报志愿学校填写《202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
3.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对象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要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对象名单。审核内容包括户籍、学籍、年龄、身体条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参赛资格、比赛成绩、集训队员证明等标志性成果。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参赛资格、比赛成绩、集训队员证明等标志性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学校对审查合格者在本校校园网、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市直学校报我局中教科进行审核确认,县(区)属学校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教股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测试内容
1.拔尖生测试。由各校根据需要组织。
2.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根据各校确定的专业及向社会公布的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相应专业测试要求进行测试。
(四)招生录取要求
1.坚持“一生一录”原则。每位自主招生的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为防止出现“一生多录”问题,要求各校所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必须签订《202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学生承诺书》(附件5),明确自愿且唯一报考录取本学校,未签订承诺书的学生不予录取。承诺书作为向市教育局提供核准确认录取的依据之一。两校以上重复录取的学生将取消该生当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2.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公示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中及时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专业测试成绩,公示期为5天。公示按考生序号顺序,不公示名次。未经公示和公示有异议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3.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必须达到专业测试和中考成绩“双上线”,在中考成绩合格(既符合各校自主招生方案公布的成绩要求,也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对象及要求
1.初中阶段获国家级(含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六名主力队员;或者获省级(含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3.初中阶段在国家、省集训队有一年以上运动经历且现在还在集训队的运动员。
4.初中阶段参加过奥运会、世锦赛、亚锦赛、亚运会的运动员。
以上对象,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可不占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六)学籍建档
各校经市教育局核准并公示确认的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作为本校高一新生学籍接续建档的依据,其他学校都一律不准给予招生录取。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认的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自主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市教育局确认招收的学生学籍建档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七)考核运用
市教育局将每年组织对各校自主招生录取情况和办学成效进行跟踪考核。对办学成效低下或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从下一年度视情况减少自主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校自主招生项目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各校应根据《202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做好今年自主招生工作。
2.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并且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3.经核准同意的自主招生名单,由我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凡被我局公布的各校自主招生学生将不再参加中招投档录取。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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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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