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起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围绕
“住房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活动
聚焦提升业务服务模式
调整公积金“逐月冲还贷”业务模式
从原来固定每月15日“一月一冲”
升级为每月的5日、15日、25日
“一月三冲”的新模式
解决单位因延迟汇缴公积金
导致错过每月固定15日“冲还贷”的问题
切实减轻职工家庭还贷压力
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新模式的便捷和益处
缴存职工张先生了解到“逐月冲还贷”业务“一月三冲”新模式开通后,连连称赞“太好了!”原来,在此前每月15日“冲还贷”的模式下,张先生曾因单位延迟汇缴当月公积金,导致无法收到应划转的公积金,需另行垫付还款资金。“你们增加每月5号和25号发起扣款,真是解决了我每月15号前后还款的焦虑,再也不用担心单位延迟汇缴当月公积金而导致扣款不成功,也不用再筹集资金垫付一个月的还款额了。”
案例分析
案例一
张先生每月还款日为28日,还款金额为8000元,单位的汇缴时间为18日,汇缴金额4000元,按原来的“一月一冲”报账上月实际月还款本息额的模式只在当月15日发起,提示张先生的是当月扣划不成功,“一月三冲”推出后当月25日张先生就可扣划4000元,无需再另行垫付4000元的还款资金。
案例二
王先生每月还款日为10日,还款金额4000元,其单位每月29日汇缴,汇缴金额为4000元,按原来的“一月一冲”报账上月实际月还款本息额的模式当月汇缴4000元需等到次月15日方可扣划报销,“一月三冲”推出后,王先生的报销时间可提前至次月5日,确保了次月10日正常还款。
案例三
林先生每月还款日为20日,还款金额10000元,其单位汇缴时间为12日,汇缴金额为5000元,正常冲还贷系统当月15日可扣划报销上月实际月还款本息额的5000元,其配偶单位汇缴时间为22日,汇缴金额4000元,“一月三冲”推出后,系统当月25日可再次扣划报销上月实际月还款本息额的4000元,林先生夫妻俩单位当月汇缴的公积金共计9000元,均可第一时间全部扣划报销用于偿还上月实际月还款本息额。
公积金“一月三冲”的“逐月冲还贷”业务模式推出后,能够有效解决因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造成的当月正常“冲还贷”扣划不成功问题,同时方便不同扣款日的贷款职工规划还款,减轻了贷款职工家庭每月还款压力,也避免了无意间的逾期还款可能导致征信不良的风险。
下一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在优化服务上下实功,创新服务举措,推进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罗闽华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