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豪宅税"征收标准 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取消

闽南日报  时间:2019-11-14  浏览: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深圳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从2019年11月11日起,普通住宅的标准不再有价格的规定了。新认定标准出台后,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即可认定为普通商品住房,持有满两年交易将不受成交价格限制,无须缴纳买卖差额5%的增值税。

  “豪宅税”是市场相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一种提法,即超过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房产将享受不到相关的税收优惠,在交易过程中会被要求缴纳高于普通住房标准的税费。

  深圳市此前适用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于2015年公布实施。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该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与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日益不匹配。根据深圳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2019年10月,深圳市二手房均价为54551元/平方米,其中罗湖区均价60207元/平方米,如果以罗湖区390万元即为“豪宅”的界定标准来看,大约65平方米的房子就够上“豪宅”门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房屋交易中,增值税的负担是很高的,特别是在深圳房价上涨后,该成本更高。此次调整后,很多房源都被纳入到普通住宅的范畴,这对购置普通自住型房源的购房者来说,大约可以节省20万元的税费。

  目前,深圳市买卖二手房增值税税收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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