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LPR公布!漳州房贷利率今年不降了!附最新漳州购房政策

漳州市住建局  时间:2023-12-21  浏览:

12月20日, 中央人民银行公布 12月LPR!

2023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


- 图片来源:中国货币网 -

与上一期持平,并无变化,这也意味着漳州房贷利率今年不降了。

来源:漳州楼市情报综合中国人民银行等

首次汇总!2023年漳州市最新购房补贴、税费、首套房贷、认房不认贷和公积金等购房优惠政策公布

原标题:干货满满!漳州购房惠民政策汇总

安居乃民生之本。近年来,我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先后出台多项惠民政策,涉及购房补贴、税款、贷款和公积金等领域。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目前漳州的房产惠民政策。


(注:上图来源为“厦门地产资讯” 其余内容来源为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购房补贴政策

01、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可享受购房补贴:

1.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0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漳州市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后,由二手住房属地财政部门对购房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予以全额补贴支持。

03、“卖旧买新”改善住房补贴

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由新建商品住房属地财政部门给予二手房卖方一次性补贴,具体为:

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04、人才购房补贴

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连续缴交社保已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税费优惠政策

01、契税优惠

首套住房或者二套住房,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

首套住房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5%;

二套住房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2%;

三套及以上住房、非住宅类房产,契税税率为3%。

02、增值税优惠

“满两年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03、个人所得税优惠

“满五唯一免征个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换购住房可退个税”: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贷款政策

01、下调首套房商贷利率

自3月1日起,漳州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按照“LPR-50BP”标准执行,由4.1%降至3.8%。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以上LPR下调10个基点降至4.20%,按照利率下限执行标准计算,漳州目前首套房商贷利率随之降至3.7%。

02、“认房不认贷”

从9月11日起,漳州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公积金政策

01、提取“取消认房又认贷”

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02、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在漳州市所辖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2.所购新建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已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署《承诺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

03、灵活就业人员可开设公积金账户

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买房需求,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符合一定条件,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04、放开异地公积金贷款

目前漳州公积金已经放开“异地贷款”业务。举个例子,即使公积金缴纳在厦门,符合条件,也可在漳州申请公积金贷款。

05、下调“二次或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

2023年12月31日之前,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原来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首付比例不低于30%),调整为全市一致不低于30%;而组合贷款为公积金贷款组合商业性住房贷款,还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

06、“查房”只查购房所在地

2023年12月31日之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07、提高二孩、三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

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严艺娟 张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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