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芗城区公办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办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闽教基〔2022〕5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芗城区属公办小学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施教区
见附件4,或进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c.gov.cn/)查询。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住宅公房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①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房管部门出具的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
“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产权登记证明书;②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③购房发票和贷款抵押合同;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芗城实小、芗城二实小、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闽南师大附小、进修附小这六所学校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就读。
2.待建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
(1)西桥中心小学
西桥中心小学因古城建设拆迁异地重建,今年仍按原有施教区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号”的办法,经审核后安置到芗城实小公园校区或龙师附小就读,学籍建立在西桥中心小学。
原市尾小学、渡头小学、前山小学
①原市尾小学未纳入拆迁范围的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今年仍按原有施教区由市尾小学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号”的办法,经审核后安置到南坑中心小学、玉兰学校、岳口小学、名流学校这四所学校就读,学籍建立在市尾小学。
②原渡头小学、前山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就读芝山中心小学。
③市尾小学和西湖片区已纳入拆迁范围但未安置的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外租房,可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租房协议等相关材料到租住地学校申请就读(芗城实小、芗城二实小、闽南师大附小、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巷口中心小学、金峰实验小学和进修附小这8所学校不接收此类学生,可到接收这八所学校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对应的学校申请登记)。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3.“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拆迁户适龄儿童
原芗城区属小学施教区内拆迁户由政府统一异地安置龙轴片区安置房,在产权人不变的情况下,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到芗城实小新华校区申请登记。倘若产权人发生变更,则该住房不再保留就读该校资格,可就读通北中心小学。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4.户口已迁入但未交房适龄儿童
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中心小学现场登记(进修附小、松柏小学和湖滨小学三所新建学校可在本校登记),学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
1.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外县区户口簿;②其父(母)在2022年8月1日(不含 1日)之前签发的芗城区居住证;③其父(母)在芗城区务工的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2.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不得跨校重复申请,不得提供虚假资料。父(母)有购买施教区内住宅房产或能提供其近一年在芗城区社保缴费满一年证明以及已有子女在该校就读,其子女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3.芗城实小(含新华校区)、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闽南师大附小、巷口中心小学、金峰实验小学、进修附小这八所学校不接受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此类适龄儿童具体接收学校安排如下:
(1)芗城实小公园校区、西桥中心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江滨小学。
(2)芗城实小新华校区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名流学校。
(3)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新桥中心小学。
(4)东铺头中心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通北中心小学。
(5)巷口中心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南坑中心小学。
(6)闽南师大附小、进修附小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湖滨小学。
(7)金峰实验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松柏小学。
4.市尾小学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古塘小学。原渡头小学、前山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芝山中心小学。
当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公平解决入学。未被抽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三)台、港、澳及外籍子女
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台、港、澳及外籍子女,可持不动房权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公办小学申请登记。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四)各类优待照顾对象
对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严格按照各级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1.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家长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人武部审核确认。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根据漳州市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依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委人才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4.台商子女。在芗城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芗城区属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以上优待照顾对象无需网络报名,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于8月10日之前,花名册电子稿发送芗城区教育局初教股邮箱(2068237@163.com);花名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区公办小学统一按以下时间和程序招生:
1.8月3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招生通告应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内容包括: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入学条件、家长应提交的材料、报名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电话等。
2.8月8日-12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漳州教育微言”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选择“招生管理系统”进入“2022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或扫二维码(附件3)进行网络报名,学校平台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3.8月15-16日,无法顺利网络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4.8月17日-21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审核、确认等工作。
5.8月24日,组织学校校际间相互核查一年级新生招生材料。
6.8月26日-28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上墙公示三天。
7.8月30日,学校组织新生注册报名。
8.9月1日,正式上课。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公布招生通告,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对招生工作公开、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规范招生行为。各校应增强法制观念,阳光招生,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等各种不符合条件及择校、寄读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4.规范信息采集。各校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5.落实信息核查。实行“小学入学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方便入学办理。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等信息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学校要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的审核签名。若发现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芗城蓝天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收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7.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建立、转学、休学、升学等办理程序,及时准确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双重学籍”和无学籍现象。9月30日前,各校需通过“福建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
8.严格控制班生额。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生额标准招生,新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9.执行“零起点”教学。各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教学,小学一年级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科学衔接。
10.狠抓控辍保学巩固提升工作。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对本施教区内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应上门了解情况。若无故不上学或到“私塾”、“国学班”、“读经班”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的机构代替义务教育,学校应主动会同街道(镇)、社区(村)等相关部门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入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11.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查处“有偿招生”行为。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2068237、0596-2034382。
本工作通知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
2022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芗城区户籍)
附件2
2022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外县区户籍)
附件3
2022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
(网络报名时间:8月8日08:00 - 12日18:00)
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
选择“招生管理系统”进入
“芗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报名”
附件4
芗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
龙文区:
龙文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龙文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登记时间
招生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2日
二、招生对象及相关要求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
1.龙文区原住民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范围内。
2.龙文区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材料。
产权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产权证明,产权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二)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
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外县区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在龙文区居住满半年及以上,持有居住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③其父(母)在龙文区务工的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可向暂住地施教区内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当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公平解决入学。未被抽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三)台、港、澳及外籍子女
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台、港、澳及外籍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四)招生优待照顾对象
1.驻漳部队子女
由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经人武部审核确认。家长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入学的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我市、区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依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人才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4.台商子女
在龙文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龙文区属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委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以上照顾对象,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招生优待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于8月15日之前报送龙文区教育局初教股,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163027@163.com,经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安排就近入学。
(五)相关要求
1.关于“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的小学就读”的要求,由学校核查后出具“此住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延缓后,入学后若遇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
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对照招生条件类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内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以所在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二)审核确认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逐一把关审核、确认。
(三)进行公示
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报名登记后,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招生名单,再行组织注册报名。
(四)材料整理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年度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对招生政策解答释疑;对申请就学的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的资料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及分类造册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2.新生注册后,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批,方可建立学籍,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籍现象。
3.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辖区内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4.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控制班生额,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五、施教区划分
(一)龙师附小龙文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九龙大道以东,龙江中路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户籍在后坂社区(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就读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碧湖社区、下洲社区符合入户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后坂社区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碧湖社区不包括2005年8月22日后迁入或寄户的;下洲社区不包括2010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碧湖街道土白社区安置在龙文花园、店上社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万达广场、融信澜园、东升花园、融都新界、建发碧湖壹号、建发碧湖双玺、建发碧湖玺院、恒大御景半岛、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碧湖印象、碧湖天骄、国贸天成、建发央著。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5.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二)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江路以西,九龙大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水仙大街以北”。
1.户籍在原土白(店上社、安置在龙文花园的适龄儿童除外)、田丰、步文3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原长福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后坂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桂溪花园、荣昌花园、永大星城、悦华星座、天利仁和、锦绣一方、长福裕景、ME时代、南昌花园、同辉嘉园、书香世家、明欣大厦、城央金座、怡秀园、信隆大厦(钻石公馆)、联丰浩苑、浦东批发市场、绿佳源、建发文昌府。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6.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三)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南路以西,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迎宾大道以南”。
1.户籍在石仓、圳头的2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天亭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荣昌东方广场、龙江小区、公园美学、鸿达嘉园、明发广场、福隆城、华艺世纪佳源、中海·上湾、雍禧澜湾、保利世贸璀璨滨江、台商会馆(仕政随园)、联发君领首府。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四)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景山公园以西,石仓北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北环城路以南”。
1.户籍在景山社区、毅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福隆城、悦珑庄、钱隆樽品、毅达阳光、莘园小区、卓越小区、瑞景城、钱隆公馆。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五)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连科港以东,九十九湾以西,迎宾大道以北,漳华东路以南”。
1.港城御龙湾、夏商香榭花都、中梁远洋星海天宸、华艺水晶花园、西番莲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2.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市二实小、迎宾分校、景山分校、龙江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尊重政策历史延续性,根据自愿原则,迎宾大道以北的铺下社的适龄儿童就读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4.若遇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龙文区实验小学
1.原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六石、孚美、后店、翁建、浦口、登科6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和居住都在朝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夏商香榭花都、中粱首府壹号、世茂城品、大唐锦绣世家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七)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北路以东,龙祥北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开坑(斑鸠坑)、后坑、坑尾、檀林、梧桥、塘边、牛路(御露社区)7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檀香社区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蓝湾国际、香槟左岸、龙祥花园、宏景花园、融信未来城、檀香公寓、华港豪庭、上层55(荔枝园小区)、云景里、蓝山丽景、阳光美地、阳光城大唐翡丽印象。
3.暂住在以上所列7个自然村及檀香社区的随迁子女。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八)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文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北,龙祥北路以西及(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祥北路以东,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好坑、新社、方厝3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丽景社区、阳光社区内三个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翼特丽景城、蓝山丽景、阳光美地。
3.暂住在以上所列3个自然村、阳光社区、丽景社区的随迁子女。
4.市二实小景山分校和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九)坂上中心小学
1.坂上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龙师附小龙文分校、龙文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郭坑中心小学
1.户籍在郭坑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一)朝阳中心小学
1.朝阳街道流岗村、石井村、书厅村、西洋村、桥头村、恒坑村、打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2.大唐锦绣世家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二)科坑小学
1.科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三)春蕾小学
1.漳滨社区、石洲社区和新石洲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四)西坑小学
1.西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五)鸿浦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南路以东,鸿浦豪园东面九十九湾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鸿浦豪园的适龄儿童。
2.原户籍和居住都在湘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3.本施教区内及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4.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和景山分校和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十六)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南,龙文南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鸿浦小学,详见鸿浦小学的招生简章。
(十七)漳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鸿浦豪园东面九十九湾以东,水仙大街以南,环城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蔡坂、柯坑、沈厝、小港社区、蓝田社区、英桥、下尾、东墩、后吉、梧店自然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22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中骏蓝湾、一品江山、196地质大队、建发央誉、融创国贸珑溪大观、威山新村、盛世水仙、荣昌东方广场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西坑小学,详见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十八)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
施教区范围为“九十九湾以东、石仓北路以西、北仓路以南、长福路以北的区域及东屿社区(仅限原住民)”。
1.施教区范围内居民小区:东裕花园(安置在东裕花园的龙文区户籍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国贸润园、三盛璞悦湾、融信漳州公馆(融信壹号府)。
2.东屿社区(仅限原住民,不包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招生。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来源:芗城融媒、龙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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