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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视新闻  时间:2022-01-18  浏览:

为保障漳州市2022年一季度生产稳定运行、确保全年实现良好开局,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生产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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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

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决策部署,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障我市2022年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生产建设平稳发展,促进实现首季“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增值税正增长的企业,工业产值现价增长20%以上的,按照工业产值增量的0.1%给予奖励;工业产值现价增长25%以上的,按照工业产值增量的0.15%给予奖励;工业产值现价增长30%以上的,按照工业产值增量的0.2%给予奖励。其中,对新增纳入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一季度工业产值现价增长10%以上的,按产值增量的0.2%给予奖励。

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同时,对1-3月“七比一看”中规模工业增加值综合考评结果成效较好的三个县(区),按名次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成效较好的两个开发区,按名次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力度促项目扩投资

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对2022年一季度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不低于5000万元、工业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技改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按项目、企业一季度纳入统计的实际投资额,给予0.5%的奖励。

以上措施,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同时,对1-3月“七比一看”中项目综合考评结果成效较好的三个县(区),按名次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成效较好的两个开发区,按名次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鼓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对参加我市组织推荐的线上境外展会,单家企业单个展会给予参展费用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鼓励举办(含承办)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对于活动连续举办不少于3天,参与商户不少于30家(其中纳统商贸企业不少于5家),按活动实际支出给予主办方不超过40%经费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30万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1.鼓励外来员工留漳过年。春节期间,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省外务工人员,凡留在漳州过年且2022年2月全额发放工资(重点项目仅限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2022年2月工资发放表应当与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情况相符,下同)的,给予每人节日补贴1000元。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50%承担。

2.鼓励企业春节不停工和尽早复工。对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3.组织开展百场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启动“2022年漳州百场人力资源招聘会”系列活动,充分整合全市各县区资源,创新采用“公共+市场、线上+线下、重点路演+视频直播”多样化服务企业和求职人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4.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人500-39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39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劳动者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

(一)精心组织施工。重点项目要抢抓当前施工黄金期,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精心安排好春节期间的施工组织,确保春节期间不停工或不全面停工,力争多完成实物投资工程量。对确需停工的其他项目要力争短停工、早复工。

(二)强化春节招商。要利用在外企业家春节期间回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走访对接,开展招商推介,做好乡情、亲情招商,力促“天南地北漳州人”回乡投资。

(三)强化服务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深化“千名干部挂千企”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要积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融资服务、设备维护等工作;要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关心企业和员工;要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通报和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工商联、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以上奖励措施与其他市级奖励措施如有重复,原则上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要加大对省、市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建设稳定发展有关措施的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生产建设工作,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及时兑现相关奖补资金,确保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企业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情况将取消相应奖励并依法列入失信名单。本措施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所涉及的各项奖补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兑现。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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