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局长黄江辉:开学预计推迟至2月16日之后

闽南日报  时间:2020-01-31  浏览:

  1月29日,市教育局局长黄江辉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所关心的教育方面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延迟开学?

  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含公办、民办)推迟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还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一步研判,从目前情况看,预计要推迟至2月16日之后,一旦确定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未通知前,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在正式开学前组织学生(含高三初三毕业年级)集体上课或开展答疑、辅导等群体性活动。

  各校需做好推迟开学工作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计划。寒假期间,学校可指导学生安排好寒假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有条件的学校可开放线上课程供学生学习,提供线上答疑辅导。

  问:对校外培训等群体性活动采取何措施?

  答: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我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寒假期间一律暂停所有线下培训课程和各类集体活动,严禁擅自提前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开展答疑、辅导等群体性活动,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并负责落实好学生家长的通知和沟通。各地教育部门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培训及其他集体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叫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工作疏漏的,将予以追责。

  问:全市教育系统关于防控工作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3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地各校在假期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24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市属学校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层层压实责任和工作措施;25日,再次紧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民办学校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培优补差等任何形式的校内外活动,校外教育机构一律暂停寒假期间所有课程及集体活动等;27日,市教育局再次召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细化。

  目前,我市各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假期校园值守。二是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在家长微信群发送相关防控知识等方式,加大师生健康宣传教育力度。三是取消各类师生集体性活动,要求不组织、不参加同学聚会、校友会等活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组织举办集体活动。

  问:与湖北(武汉)相关的师生健康状况如何?

  答:目前,市教育局和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密切跟踪了解师生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重点摸排从武汉回漳的高校学生、在我市就读的湖北籍学生、近期到武汉或途经武汉出差旅游探亲的非武汉籍师生、近期与在武汉停留过的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史的师生的健康状况。

  经排查核实,目前这些师生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师生健康状况良好。对于个别有感冒症状的师生,市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采取“一对一”跟踪了解,实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问:对广大师生做好防护措施有何意见建议?

  答:为科学有效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广大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希望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继续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一是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特别是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培训、比赛、考试等集体活动,防止群体聚集造成交叉感染。二是请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三是从湖北返乡的大学生或近期有湖北旅居史的师生,自离开湖北14天内请自觉做到居家医学观察,不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同时及时联系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单位或入住的酒店等,主动登记您的联系方式,记录来漳后每日接触人员的范围。四是请各位老师、学生以教育部门公布开学时间为准,不要提前到校。需返校的大学生在开学前要与学校联系,确定开学时间后再行返校。

  闽南日报 记者 张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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