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环保局:助力生态环境建设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闽南日报  时间:2016-02-25  浏览:

  (记者余辰通讯员郑雯雯)保护生态,保护历史,促进绿色发展。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漳州环保工作将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保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落实漳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实施“生态建设年”项目204个、投资165亿元。开展生态红线划定。持续推进生态市创建,力争2016年通过国家级生态市考核验收,2018年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到2020年,全市80%的县(市、区)、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

  着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三铁治水”,落实河长责任制,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突出解决危害群众利益和影响流域保护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无证无照、偷排漏排污染企业整治,采取关、停、拆、转等措施,完成流域范围内造纸、食品、电镀、化工和废塑料加工等“五小”污染企业整治任务,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

  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削减目标。继续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及预警,开展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达到90%,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着力抓好总量减排工作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容量要求,明确区域的产业发展指导,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整合提升产业园区,腾出总量空间,服务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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