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布系列房产新政 首付两成也可组合贷购房

海峡都市报  时间:2016-02-20  浏览:

  昨日,漳州正式对外发布地产新政,从本月起,推出一系列的购房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公积金首付低至两成条件进一步放宽,贷款限额、年限再度提高,同时将支持异地返乡公积金购房。

  按照新政,漳州目前普通住房总价主要集中在80万——100万元左右,这意味着,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在20万元以内便可购房,而且双职工家庭,大都可以享受到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可在省、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按照“一县一策”、“一盘一策”原则,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具体措施,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新政推出之际,海都记者邀请漳州市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产商等为您解读。

  首付低至两成条件再放宽

  新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20%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不得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同,拒绝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并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解读:新政进一步放宽了首付比例,去年漳州即出台新政,明确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可低至20%,不过对于组合贷款不明确。此番新政明确无论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均可低至20%。此外如果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上述政策。双职工家庭,如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样需还清后,方可享受上述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商业贷款部分需要银行机构支持,不过总的来说,目前漳州普通住房总价主要集中在80万——100万元左右,这意味着首付在20万元以内即可购房。

  贷款限额、年限再提高

  新政: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及贷款年限。将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积极对接省里系统改造,逐步推开异地贷款业务,开展在外工作且正常缴存公积金、回本市户籍地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解读:贷款额度再度提高,这意味着如果双职工家庭,购买总价100万元左右的房产,基本上可使用纯公积金贷款。新政还有一个亮点,即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按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计算,那么45周岁的市民还可以享受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业内人士称,新政能够进一步刺激改善性购房的需求。

  此外还将允许异地返乡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如李先生在厦门上班,公积金缴存在厦门,不过户籍在漳州,那么李先生可以回漳州使用公积金购房,具体操作流程将在下一步公布。业内人士称,不少漳州人在厦门上班,而厦门房价很高承担不起,愿意回漳州购房,这一条对漳州楼市去库存影响很大。

  鼓励货币化安置

  新政:土地被征迁或房屋被征收的个人(家庭)领取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后,在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购买当地新建商品住房的,当地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并由当地房屋征收部门补足6个月过渡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安置用地,通过统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

  解读:新政明确未来两年,安置将以货币为主,此举可以进一步促进楼市去库存,促进楼市健康发展,同时对众多安置户而言,通过货币化安置,可以有更大的自由选择空间,也减少因安置房建设拖延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

  此外新政还将打通与公租房转换通道,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作为公租房。市本级成立国有房屋租赁公司,整合、盘活存量房产资源,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鼓励购买非住宅商品房

  新政:购买商业店面、办公用房类非住宅商品房,由当地政府对购房者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奖励。支持非住宅类商品房项目用地调整转型,用于其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或适当调整项目住宅和非住宅面积的比例。

  适度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应。对于非住宅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县(市)、开发区(投资区),减少商业办公用地供应数量;超过36个月的,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解读:楼市库存压力不仅在住宅上,也包括店面、写字楼等非住宅类型,此番新政推出三条推动非住宅类库存消纳,不过具体的优惠奖励将以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申请变更规划条件,此外在土地供应从源头上进行调控,促进商业地产健康发展。

  在契税优惠上,漳州还是延续去年的新政,即购买首套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按1%税率征收,90——144平方米按1.5%税率征收。此外根据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对于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按1%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购买绿色住宅,一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契税减按90%缴纳;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契税减按80%缴纳;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契税减按60%缴纳。(海都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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