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套首付降至20% 漳州“认贷不认房”条件宽松

海峡都市报  时间:2015-09-11  浏览: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再度下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自今年9月1日起,这一首付比例由原先的最低30%降低至20%。

  行业人士指出,在贷款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该利好政策对漳州市场实际影响较为有限。不过,宏观利好政策的持续加码,或将进一步增强购房者信心,提振“金九银十”的市场交易。

  漳州公积金施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

  新政执行后,意味着二套房使用公积金首付比例下调10%。自今年4月1日起,漳州的公积金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或购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首付比例降至20%,与此次三部委发布的新政有重叠,并且条件更宽松。

  按照漳州的公积金“认贷不认房”的政策,满足首付20%的贷款条件,分首次使用公积金或者购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两种情况。这也意味着,如果市民首套房使用的商业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买二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只需首付20%。这一政策与此次三部委发布的新政有所重叠。

  不过,相比较而言,漳州使用公积金政策的条件更为宽松。因为,公积金“不再查房”,只要名下房产的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买商品房都可按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这就意味着不论“二套”或者“二套”以上,只要还清贷款都可以再度使用公积金贷款。不限定职工的住房套数及面积,使得此前受限的家庭得以大规模“解套”。

  刺激改善交易或进一步增强购房者信心

  目前,漳州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公积金首付比例降低,意味着必须增加贷款额度。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有的购房者只能使用商业组合贷款,这样并没有从实际上减轻负担,反而月供压力会增多。

  例如,双职工家庭要购买一套总价90万元的改善房,首付比例按20%计算,需要18万元首付款,贷款额度72万元,但公积金最高额度只能贷到60万元,意味着剩余的12万元要进行商业组合贷款。所以,就算首付压力减轻,但实际月供比原来更多。

  海都记者从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相比较漳州目前正在执行的公积金政策,二套首付比例下调10%执行的意义不大。由于贷款额度不变,市场的实际影响也很有限。不过,对于还清首套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群,有利于刺激这部分改善型置业群体出手购房,或将进一步增强购房者信心,提振“金九银十”的市场交易。(朱远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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