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三实小施教区公布

闽南日报  时间:2014-06-25  浏览:

  (记者 苏雄锋)近日,龙文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公布了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浦东校区、迎宾校区,龙文区实验小学,蓝田开发区实验小学的施教划分区。

  龙文区今秋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

  在招生条件上,施教区内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且为他们的房产)。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实际在龙文区暂住,其父(母)应在龙文区实际工作且已经办理本施教区内暂住证半年以上(即2014年2月28日之前办理);在龙文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符合上述条件的,根据就近原则,持上述证照原件、复印件及租房协议,向暂住地施教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在保证接受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市第二实验小学等,不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各校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顺利入学。

  相关链接>>>

  ●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浦东校区

  1.龙江路以西,九龙大道以东,水仙大街以北,迎宾路以南(包括尚东琴畔小区)。

  2.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土白、田丰、步文、后坂4个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原户籍和居住在碧湖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05年8月22日后迁入或寄户的;在长福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在下洲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0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校区

  1.龙文南路以西,龙江南路以东,新浦东路以北,迎宾路以南。

  2.原户籍和居住都在石仓、圳头的2个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福隆城小区纳入市二实小迎宾校区施教区范围。

  ●蓝田开发区实验小学

  1.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辖区范围,不包括龙文北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北区域。

  2.原檀林、梧桥小学施教区范围。

  3.位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中森阳光美地房地产小区。

  ●龙文区实验小学

  1.原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六石、孚美、后店、翁建、浦口、登科6个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流岗、石井2个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1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和居住均在蓝田开发区朝阳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户籍和居住都在夏商·香榭花都符合规定的住宅业主子女。

评论

发布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