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规划实施方案 老百姓将享受同等公共服务

海峡导报  时间:2013-12-07  浏览: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到2015年,漳州全市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和县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服务设施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详细的目标和保障措施。

  关键词:教育

  每村办一所幼儿园

  根据方案,漳州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到2015年,全市9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4%、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各项补贴、补助不低于省十二五规划所规定的标准。

  为此,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幼儿园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关爱工程等保障性工程建设。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到2015年创建1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3所福建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中央财政扶持实训基地达到12个、省级区域性共享基地2个。建成电子、旅烹、食品工艺、机械、财经商贸、学前教育、汽车运行与维修、多媒体信息技术等10大职教集团; 幼儿园建设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每县(市、区)办好一所公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乡(镇、场)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至少办一所幼儿园(班);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的三年计划,每年安排100万元,培训培养1000名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实施中小学名师十百千工程,培养100名研究型名师、800名学科带头人和2000名骨干教师。

  关键词:就业

  人力资源市场向农村延伸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从而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

  积极推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建设,促进和完善市、县、乡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向农村延伸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

  关键词:助残

  助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以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优先发展社会急需、受益面广、效益好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供给能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其中:“十二五”期间帮助7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5900人,为1.2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创建17个“福乐种养基地”;建立一所市级残疾人特殊教育幼儿园;为200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力争每个县级单位建设一所集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托养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

  落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其中:儿童康复行动市级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辅具适配行动覆盖目标人群2万人,其中免费适配6300人。

  为此,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福乐家园”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关键词:住房

  引导社会力量建保障房

  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工程,适当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华侨农场危房改造。

  其中: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185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2600户;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23000套;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不低于1800套;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不低于23100户。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财税、金融和价格形成等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具体为:市区不低于5%,项目建设急需资金时,市财政局先予垫付,再从后续筹集的资金中返还或扣缴;其余县(市)不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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